西班牙新規10月上路 貨運自行車首度合法化

圖片來源/DGT
文/洪正吉
西班牙內閣會議通過《一般通行法規(Reglamento General de Circulación)》修正案,將於今年10月1日實施。西班牙自行車品牌與企業協會(AMBE)指出,新法首次將「貨運自行車(Cargo Bikes)」與「自行車拖車(Remolques)」納入國家級法律定位,可望掀起新一波商業與家庭採購潮。
AMBE指出,西班牙這次修法案新增「第154條」條文,是該國首次全面且明確地規範自行車載客、載貨及加掛組件的行為,主要重點包括:
自行車載幼童改以「體重」為標準: 凡是設計為單人乘坐的自行車,未來可使用經認證的兒童安全座椅,搭載體重不超過22公斤的兒童。法規標準從過去模糊的「7歲以下」修正為更精確的體重限制,更符合目前安全座椅市場的實務現況。
明確承認「貨運自行車」法律地位: 新法明定,只要騎乘者達到法定年齡並符合車輛技術要求,自行車即可合法運載貨物與乘客。這項條文正式在聯邦法律層面為貨運自行車「正名」,為當地數千個已將其作為代步與接送工具的家庭提供法律保障。
合法化「自行車拖車」使用: 允許自行車後方加掛拖車、Tag-along bike等設備,用於運輸人員、貨物,或體重不超過15公斤的寵物,但須符合後續制定的技術規範。
另外,新法也針對日益普及的都市綠色物流與外送車隊(Riders)祭出嚴格的安全義務。新規規定,凡是在市區道路從事職業活動的自行車騎士,以及騎乘電動滑板車等「個人行動載具(VMP)」的商業外送人員,上路時都必須全程配戴安全帽,且在所有類型的道路上皆必須穿著高能見度反光背心,違者將面臨200歐元(約合新台幣7,000元)的罰鍰。
在一般路權保障方面,單車騎士在市區將獲准「優先在車道中央行駛」,後方汽車必須保持至少5公尺的安全車距;而在公路超車時,汽車必須完全變換車道、保持1.5公尺的側向距離,且超車時的車速必須比該路段速限至少降低時速20公里。
整體而言,歐美各國正積極推動都市最後一哩路的循環物流(Ciclogística),西班牙透過中央法規對貨運自行車與拖車的正式認可,無疑為市場注入強心針,將大幅刺激西班牙在 Cargo Bike 商業採購與家庭市場的成長。
延伸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