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自2026年1月15日起,對電動自行車電池實施新的《電池法實施細則》(BattDG)規定,要求製造商、進口商和品牌所有者必須對電池的收集、運輸和回收承擔全部責任。
歐洲自行車聯合會 (ECF) 發布最新自行車白皮書表示,企業自行車租賃 (CBL)服務已在德國成功實施,德國租賃自行車從2019年到2024年,因此年均成長3成,未來將把這種自行車租賃服務模式推展到全歐洲。
柬埔寨商務部統計,2026年1月柬埔寨自行車出口額6,357萬美元,較2025年1月的3,772萬美元大幅成長68.51%。其中,美國仍是最大出口目的地,其次是德國、比利時、英國及荷蘭。
柬埔寨商務部公佈最新出口統計,2025年前十月柬國自行車出口總額5.03億美元,較2024年同期的3.41億美元,大幅成長47.66%。其中,位於柬國柴楨省巴域市(Bavet)的組裝大廠似乎未受全球不景氣影響。
歐洲19個環保非政府組織、 消費者組織以及旅遊和旅遊企業,近日發出一封聯合信函,敦促歐盟委員會(EU) 協調電動自行車(E-bike)和其他輕型交通工具 (LMT) 的充電系統。 一旦歐盟採納並推動,E-bike充電系統未來可望統一規格。
歐洲CIE及CONEBI公布最新報告,呼籲歐盟委員會將(電動)自行車全面納入即將發布的「清潔企業車輛」(Clean Corporate Vehicles)計劃,以加快企業自行車租賃(company bike leasing)在歐洲的普及。該報告指稱,光在德國,企業租賃的自行車達210萬輛,年增23%。
歐洲商會(ECCT) 20日發布「2026年建議書」表示,台灣應推動移工零仲介費,取消招募與仲介費並強化勞動人權,美國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對巨大集團發布的暫扣令(WRO),不排除未來歐盟可能跟進,呼籲政府著手改善。
歐盟對電動自行車(E-bike)的電池新規將上路,2026年7月起,即使E-bike保固期已過,原始設備製造商 (OEM) 仍須以合理的價格提供維修服務;2027年起,輸入歐盟的電池更須全面符合可維修設計 ,預計從2026年開始的新車款,都將導入新法規。
繼立陶宛後,波羅的海另一個國家愛沙尼亞日前也通過國家級自行車戰略(Eesti rattastrateegia 2040),並制定2025-2029年實施計畫,預計將把自行車出行的比例由5%提高到13%,每年自行車出行次數由4,900 萬次增加到 1.2億次。
隨著電動自行車(E-bike)在歐洲的普及率日益提高,歐盟對中國自行車零件持續課徵反傾銷稅的措施,也開始受到挑戰。歐洲輕型電動車 (LEV)行業協會LEVA-EU發文表示,這項反傾銷措施是以犧牲歐洲整體產業利益為代價,為少數傳統企業保留法律和經濟特權。LEVA-EU的質疑是否引發共鳴並改變中國廠商進入歐洲市場的門檻值得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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