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紐澤西州管制E-bike新規19日起執法

圖片來源/NJMVC
文/洪正吉
美國紐澤西州針對電輔車(E-Bike)的全新監管修法案(S4834 / A6235)今年初生效後,提供民眾六個月的合規寬限期,根據該州機動車輛管理局(NJMVC)公告,7月19日新規將正式生效並展開強制執法。屆時當地未依法完成牌照註冊、考照或投保者,都將面臨罰鍰或扣車。
這項全美最嚴格的E-bike法案,目的是解決外送經濟崛起所帶來的街頭亂象與行人安全問題。法案主導者、紐澤西州議會議長Nick Scutari強調,新法將填補長期的法律空白,透過將部分E-bike納入機車類的管理範疇,可取得推廣綠色交通與保障公眾安全的平衡。
根據新法案,所有E-bike騎士必須年滿15歲。17歲以上、已持有一般汽車駕照者可直接騎乘,不需另外考照;15、16歲的青少年,或沒有該州駕照者,須另外考取專屬的電動自行車/機踏車執照。此外,NJMVC也明確規定,不分年齡、不分車款,所有E-bike騎士都必須配戴安全帽。
管制類別分為兩大類:
1.低速電輔車(Low-Speed E-Bike): 時速在 20 英哩(約 32 公里)以下、主要由踩踏輔助的車款。車主必須向政府註冊,並在前叉黏貼核發的識別貼紙,但此類別免強制投保第三方保險。
2.電動動能自行車(Motorized Bicycle): 包含時速 20 至 28 英哩(約 32 至 45 公里)或配備純油門推進(Throttle-regulated)的進階車款。除註冊與駕照外,也強制要求投保責任險。至於時速可超過28英哩的機型,則不屬於E-bike範疇,將被視為需牌照的機車類別,禁止以E-bike身分在公共道路上行駛。
由於過去美國超過 40 個州都採用 Class 1 至 3 的分類法,車廠多以此為研發與銷售標籤的基礎。紐澤西此次全面取消該系統,直接以有無油門和速度限制重新分類E-bike,對於品牌商在該州的銷售出貨的合規化,都將產生影響。
另外,為了防範法規漏洞,法案也嚴禁在州內銷售任何能為低速 E-bike 解除限速、改裝馬力的套件。針對時速可超過28英哩的高速機型,法案另實施為期一年的線上銷售禁令,消費者須到實體經銷商購買,直接削弱這類機型純線上品牌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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