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關稅7日上路 自行車公會彙整重點一次看

圖片來源/國際貿易署
美國將於8月7日開始,對台灣輸美商品加徵20%對等關稅,對此,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於8月5日辦理「美國對等關稅線上說明會」,台灣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TBA) 6日整理相關重點內容如下:
美國於 2025 年 7 月 31 日發布行政命令,對台灣及多國進口商品加徵「對等關稅」。依規定,行政命令於發布 7 天後生效,即 美東夏令時間(EDT)2025 年 8 月 7 日 00:01(= 台北時間 2025/8/7 12:01) 起正式實施。
一、實施時程與稅率判定基準
• 生效時間:美東夏令時間(EDT) 8 月 7 日 00:01(= 台北時間 2025/8/7 12:01) 起適用新稅率。
• 判定依據:以進口報關日或自美國保稅倉庫提領日為準,不以裝運日、發票日或 PO 日期作為判定基準。
• 稅率加徵方式:20% 為加在原有關稅之上,並非取代原稅率。
o 例:原 MFN 稅率 10% → 新稅率 30%(10% + 20%)
o 原 MFN 稅率 0% → 新稅率 20%
• 在途貨物例外:若於 美東夏令時間(EDT)8 月 7 日 00:01(= 台北時間 2025/8/7 12:01) 前已完成裝船並登上最終運輸載具(final mode of transit),且於 美東夏令時間(EDT)2025/10/5 00:01(= 台北時間 2025/10/5 12:01)前 報關進口或自美國保稅倉庫提領,沿用先前加徵稅率;多數情況為 10%。
• 必須提供提單、裝船日等佐證文件,並符合美國海關(CBP)公告的條件。
• 不符合條件者,即使在途,仍須適用 20% 新稅率。
• 小額貨物豁免(de minimis):自 美東夏令時間(EDT) 2025/8/29 00:01(= 台北時間 2025/8/29 12:01) 全面終止,不再適用任何國家(包括台灣)。
二、各國輸美對等關稅稅率比較(與自行車業相關)
• 台灣:20%
• 日本:15%
• 歐盟:15%
歐盟採「補足至 15%」機制:
對 Column 1(一般)稅率 <15% 之貨品,補足至 15%;
對 Column 1(一般)稅率 ≥15% 者,不再加徵。
• 英國:10%
• 柬埔寨:19%
• 越南:20%
• 菲律賓:19%
• 印尼:19%
三、232 條款關稅與調查
• 鋼鐵與鋁製品:50% 關稅(自 2025/6/4 起;英國暫維持 25%)。
• 乘用車、輕型卡車及特定汽車零件:25% 關稅。
• 銅及銅製品:50% 關稅(自 美東夏令時間EDT 2025/8/1 00:01〔= 台北 2025/8/1 12:01〕起生 效;僅就銅含量價值課徵,非銅部分仍可能適用「對等關稅」。)
• 部分產品依稅則細項(如 7410.11、7410.21)與銅含量比例判定是否適用。
• 正在調查的產品:半導體、製藥、關鍵礦物、重型卡車、多晶矽、無人機。
• 不重複課稅原則:232條款與對等關稅不會對同一價值部分疊加;混合材質商品得分拆計稅(鋼/鋁/銅部分適用 232,其餘部分仍可能適用對等關稅)。
四、轉運與原產地判定
• 被認定為轉運行為,可能面臨 40% 懲罰性關稅,再加上原應適用的關稅。
• 原產地判定原則:依「實質轉型」(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原則,判斷產品最終原產地。
o 無明確比例門檻(如 50/50 或 60/40),需依個案分析零件來源與製程。
o標籤上的原產地標示不是判定依據,但必須符合美國標示法規。
o 美國為普通法系,原產地判定多依過往海關判例累積而非單一成文規定。
o 可向美國海關申請正式原產地判定意見(binding ruling),作為後續案件判例依據。
• 政策動態:美國正研議對部分國家採取更嚴格的原產地規則。
五、法律挑戰與展望
• 目前有 多起 訴訟挑戰美國政府的關稅政策。
• 核心爭議:總統是否有權依 IEEPA 法案 單方面調整關稅。
•依 114/8/5 說明會資料,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與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已有不利政府之裁示(含禁制令);惟上訴中,關稅目前仍持續適用。
•最終判決最快可能於 2026 年 6 月前做出;在最終判決前,關稅將持續執行。爭訟期可能延長;企業宜預作長期安排與成本試算。
六、出口商應對建議
• 確認產品是否列入附件二豁免清單。
• 確認產品 HTS Code 與原產地判定是否正確。
• 準備完整文件(原產地證明、提單、裝船日、原料來源、加工程序),避免轉運指控。
• 若產品含有金屬成分,應準備金屬價值計算文件(如銅、鋼、鋁)。
• 持續監控美國海關 CSMS 系統 公告的新指引。
• 考慮向美國海關申請產品分類或原產地判定意見,累積判例作為未來依據。
• 為 美東夏令時間 2025/8/29 00:01(= 台北時間 2025/8/29 12:01)小額貨物豁免終止做好出口策略調整。
七、自行車廠商相關提問(Q38)
情境:自行車整車由多個零件組成,整車為台灣出口,但車架、前叉或部分零件自中國進口。
回覆:
• 屬於實質轉型判定範疇,依實際情況與零件來源決定。
• 無明確比例規定,關鍵在於哪些零件被視為判定原產地的關鍵構件。
• 美國為普通法系,認定依海關過往判例累積而非固定條文。
• 可查詢與自行車相關的判例,了解海關在類似產品的判定原則。
• 過往有業者向海關申請原產地判定,海關依個案判例建立原則,判例資料為公開資訊,可作為比對依據。
※ 關於美國對我國輸美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之原產地規定說明
八、參考資料
資料來源:白宮 Presidential Actions
• 行政命令全文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美國調整臺灣暫時性「對等關稅」稅率為20%相關說明
• 114年8月5日「美國對等關稅線上說明會」簡報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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