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佛羅里達州議會通過一項Micromobility Device法案,未來在人車混行區,當50英尺(約15公尺)範圍內有行人時,電動自行車(E-bike)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英里(約16公里)。法案已送交州長Ron DeSantis簽署,若正式生效,將從2026年7月1日起實施。
美國參眾兩院相繼通過美國總統川普的《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OBBBA),該法案包含數百項條款,是延長2017年川普第一任的減稅法案。值得自行車產業關切的是,川普首任暫停的「合格自行車通勤補償」政策,這次被永久取消,牽涉金額高達20億美元。
美國新澤西州州長Phil Murphy 19日正式簽署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法案,該法案是全美最嚴格的電動自行車監管規定,不僅把所有形式的電動自行車都涵蓋在內,且要求車主必須辦理牌照、登記和投保才能上路,騎乘者也必須滿17歲且持有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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