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澤西州新法生效 騎E-bike需領牌、納保
202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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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洪正吉
美國新澤西州州長Phil Murphy 19日正式簽署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法案,該法案是全美最嚴格的電動自行車監管規定,不僅把所有形式的電動自行車都涵蓋在內,且要求車主必須辦理牌照、登記和投保才能上路,騎乘者也必須滿17歲且持有駕照。
該法案是由美國新澤西州參議院議長Nick Scutari提出,日前經過議會通過後,一直在等州長簽署生效。由於法案將低速的電動自行車也納入管理,對發展電動自行車可能造成影響,甚至衝擊該州300多家自行車零售商和租賃企業,美國自行車產業對於法案上路看法分歧。
根據法案內容,新澤西州規範的電動自行車將涵蓋所有類型,包括具有可完全操作的腳踏板和電動馬達的自行車,這類電動馬達可以在騎行者踩踏板時提供輔助動力,也可以單獨驅動自行車行駛。
另外,電動自行車車主和駕駛員也要求須取得機動自行車駕照、登記和保險。騎行者也必須年滿 17 歲並持有有效的駕駛執照,或年滿15歲並持有機動自行車駕駛執照。
目前美國聯邦和26個州的地方法律規定,低速電動自行車必須配備可操作的腳踏板,馬達功率不超過750瓦,且馬達驅動下的最高時速為20英里/小時,這類低速電動自行車與最高時速逾20英里/小時的電動摩托車採取不同的監管方式。
據了解,近幾年新澤西州已售出約20萬輛低速電動自行車,多數作為居民通勤使用,新法案生效後,這些原本合法的電動自行車在取得合法執照前,都將變成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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