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延長中國自行車零件反傾銷稅遭質疑

圖片來源/LEVA-EU
文/洪正吉
隨著電動自行車(E-bike)在歐洲的普及率日益提高,歐盟對中國自行車零件持續課徵反傾銷稅的措施,也開始受到挑戰。歐洲輕型電動車 (LEV)行業協會LEVA-EU發文表示,這項反傾銷措施是以犧牲歐洲整體產業利益為代價,為少數傳統企業保留法律和經濟特權。LEVA-EU的質疑是否引發共鳴並改變中國廠商進入歐洲市場的門檻值得觀察。
歐盟委員會日前決議繼續對來自中國的自行車關鍵零件徵收反傾銷稅,期限最長為五年。LEVA-EU指出,這些措施最初是在1990年代制定,目的是保護歐洲傳統自行車製造商。但歐盟原封不動的延長,無法反映電動自行車創新、成長和消費需求。
LEVA-EU 董事總經理 Annick Roetynck批評,歐盟沒有建立一個支持創新和公平競爭的現代監管框架,而是選擇以犧牲整個歐洲行業利益為代價,為少數傳統企業保留法律和經濟特權。
LEVA-EU分析,當初反傾銷措施開始實施時,歐洲的電動自行車製造業尚處於起步階段。但現在很多專門生產電動自行車的公司並不生產傳統自行車,因此也無法享受歐盟為傳統製造商設計的歷史性「豁免」機制。
所謂「豁免」機制,是指在歐盟生產傳統自行車(或同時生產傳統與電動自行車)的「傳統製造商」,只要能證明在歐盟境內的組裝達到一定的附加價值或數量門檻,在進口用於組裝自行車的中國製關鍵零組件時,就可以申請免除反傾銷稅。
另外,歐盟對所謂「混合組裝商」(既生產傳統自行車又生產電動自行車的組裝商)和「電動自行車組裝商」(僅生產電動自行車的組裝商)的劃分,並沒有任何工業或經濟意義。相反,它直接產生了賦予現有製造商法律確定性和自由取得進口零件的權利,且對新進者徵收關稅,並阻礙市場擴張。
不僅如此,這項延長反傾銷稅的措施仍究忽略歐盟產業對亞洲零件供應的結構性依賴,亦即,中國以外的電動自行車零件供應仍無法滿足歐洲需求。在此背景下,維持懲罰性關稅,同時暫停對部分此類零件徵收常規關稅以確保充足供應,暴露了歐盟政策核心的矛盾。
LEVA-EU警告,隨著這些措施的延長,歐洲市場將產生創新放緩、更高的製造成本及離岸外包趨勢增加的後果,最後鞏固了少數傳統製造商的地位,同時限制了新興專業電動自行車公司的發展。
根據LEVA-EU整理,歐盟對從中國進口的自行車零件徵收反傾銷稅涉及以下零件:
塗漆或陽極氧化或拋光和/或上漆的車架(CN 87149110)
塗漆或陽極氧化或拋光和/或上漆的前叉(CN 87149130)
變速器(CN 87149950)
大盤(CN 87149630)
飛輪(CN 87149390)
煞車夾器(CN 87149430)
煞車把(CN 87149490)
有或沒有內胎、輪胎和鏈輪的輪組(CN 87149990)
把手(CN87149910),無論是否配有龍頭、煞車、變速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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