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自行車騎士和行人安全,台北市自115年1月1日起,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全市自行車道(包含河濱公園),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開罰1,200元。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16日宣布,日本禧瑪諾公司(Shimano)和位於加州爾灣市的禧瑪諾北美控股公司(Shimano North America Holding, Inc.)已同意支付1,15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原因是該公司未能立即報告自行車曲柄組的碰撞隱患。
美國紐約市 市長Zohran Kwame Mamdani宣佈,對非法銷售危險機動設備的42家線上零售商發出禁售令,包括高速電動自行車 (high-speed e-bikes)站立式電動踏板車(stand-up e-scooters)和其他無法 在紐約市街道上合法 經營的產品,違者每筆交易最高可罰2,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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