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公布新電動自行車(E-bike)法規,要求電動自行車製造商及供應商(包括鋰電池或充電器等零件),都要先經過認證才能出售,否則將處以最高85.5萬美元的巨額罰款。該法規原訂8月1日上路,但在業者強烈抗議下,已推延到明年2月實施。
由於電動自行車(E-bike)電池起火的問題嚴重,澳州新南威爾斯州政府宣布,從 11 月起禁止改裝電動自行車搭乘火車,違者將處400到 1,110 澳元罰款。新州政府表示,該禁令所稱的電動自行車,定義為裝有電池和馬達的普通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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