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PPWR正式上路 自行車出口包材迎來新規範

文 陳柏如
歐盟新版《包裝及包裝廢棄物規則》(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PPWR;Regulation (EU) 2025/40)已於2025年2月11日生效,並自2026年8月12日起正式一般適用。新制涵蓋幾乎所有材質及形式的包裝與包裝廢棄物,對出口歐盟的自行車、E-Bike及零組件業者而言,從整車紙箱、零件盒、塑膠袋及護套,到棧板、纏繞膜與固定帶,都應納入包材合規管理。
不過,PPWR並非所有新要求都從今年8月12日一次到位,而是採取分階段實施。其中最受產業關注的「可回收性」規範,將自2030年起逐步建立門檻。包裝回收性能正式分為A、B、C三級:A級至少95%、B級至少80%、C級至少70%;低於70%則被視為技術上不可回收。2030年起原則上必須至少達到C級才能上市,到了2038年則進一步提高至至少B級。
塑膠包材也將面臨「消費後再生塑料」(Post-Consumer Recycled Content,PCR)最低比例要求。依現行規定,自2030年或相關執行細則生效後的指定時間起,一般非特定用途塑膠包裝的PCR比例原則上須達35%,2040年提高至65%。對自行車產業常見的塑膠保護袋、部分護套及塑膠運輸包材而言,未來材料來源及再生成分證明將愈來愈重要,但實際適用比例仍須依包裝類別與法定例外判定。
PPWR同時強調「包裝最小化」。自2030年起,製造商或進口商須將包裝重量與體積降至確保產品功能與運輸安全所需的最低程度,不得利用雙層結構、假底或不必要包材刻意放大產品體積。集合包裝、運輸包裝及電商包裝的空隙率原則上不得超過50%,相關計算方法將由歐盟另行制定。企業並須保留相關技術資料,說明包裝設計及無法進一步縮減的理由。
在化學物質方面,PPWR維持包裝中鉛、鎘、汞及六價鉻總濃度不得超過100 mg/kg的限制。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8月12日起生效的PFAS限制,主要針對的是食品接觸包裝,並非所有自行車產品包裝,因此不宜解讀為自行車紙箱或塑膠袋全面禁止PFAS。
標示制度也將逐步統一。依目前法規,自2028年8月12日或相關執行法規生效24個月後、取較晚者,包裝須使用歐盟統一格式標示材質組成,以利消費者分類回收;至於QR Code或其他數位載體,目前主要針對可重複使用包裝提供再使用系統、回收點與循環次數等資訊,適用時間原則上從2029年起,並非2026年所有包裝全面強制導入QR Code。
自行車業應提前盤點包裝供應鏈
對台灣及亞洲自行車供應鏈而言,PPWR影響的不只是「換一個紙箱」,而是從材料選擇、減塑、可拆解與可回收設計,到PCR來源、包材重量、技術文件及供應商證明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尤其整車出口所使用的大型紙箱、塑膠護套、泡棉、束帶及棧板纏繞膜數量龐大,未來都可能直接影響品牌的合規成本與供應鏈選擇。
事實上,歐洲自行車品牌已提前轉型。德國Kalkhoff自2024年起大幅減少E-Bike運輸包裝中的塑膠,改以紙板取代多數塑膠保護材;西班牙Mondraker則更早於2022年推出無塑膠、100%可回收的自行車包裝設計。隨著PPWR正式進入適用階段,「減量、可回收、再生成分與可追溯」將逐漸從品牌ESG訴求,轉變為進入歐洲市場不可忽視的基本競爭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