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陸嚴格執行電動自行車納管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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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洪正吉
中國大陸工信部24日發布強化電動自行車強制性規範標準的實施意見,包括生產過程、產品認證、銷售監督及登記管理,都將嚴格管控,並將從2025年9月1日開始實施。
中國大陸是在去年底訂定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為了有效推動該技術規範,工信部等單位24日另行公告實施意見,重點包括:
一、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管理
定期調度重點生產企業新產品車型設計、配件採購、樣車試製、檢驗檢測等工作進度,指導企業及時停止研發符合舊標準的產品,儘早推出符合《技術規範》的新產品,並向認證機構提出認證委託。
二、嚴格電動自行車認證管理
要求認證機構嚴格執行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加強CCC認證全過程管理,強化獲證後監督,確保獲證產品持續符合規範,不得降低認證標準。
三、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督
2025年8月31日(含)之前出廠或進口的不符合《技術規範》但符合舊版本標準的產品,可以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各地將嚴查非法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未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並從嚴整治非法改裝行為。
另外,將加強網路交易監管,嚴禁經營者在網路交易平台上銷售不合格車輛或非法改裝車輛。加強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的銷售監管。
四、嚴格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
嚴格審查發票、產品合格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等證明、憑證,嚴禁為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辦理電動自行車牌證。對既不符合《技術規範》也不符合舊版本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一律不予辦理登記。
此外,對符合舊版本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在2025年8月31日(含)之前出廠或進口,且在2025年11月30日(含)之前銷售的產品,查驗相關證明材料後,予以辦理登記。
五、加速推動不合格電動自行車更新換代
鼓勵各級政府對回收老舊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更換時,給予補貼;對名下無電動自行車且首次購買者,也給予補貼;對汰舊換新的消費者,適當加大補貼力度。
另外,引導民眾選購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並引導快遞、外賣行業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率先使用合格電動自行車;引導從事城市物流、商業租賃等經營性活動的企業統一採購合格電動自行車。
六、保護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購買或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車輛時,可向有關單位提出檢舉。相關單位會及時、依法處理消費者舉報。另外,也將加強缺陷產品召回,督促生產者依法履行召回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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