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下半年國定假日 增3天假
2025 年 5 月 28 日

圖片來源:台中市政府
文/洪正吉
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增訂小年夜(農曆除夕前一日)、勞動節(5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計5個放假日。總統府28日正式公布施行,換言之,今年下半年將新增3天假。
根據總統府公告,即日起新增的「4+1」國定假日,所有行業皆適用,未來全國統一放假日至少7天,最多可達10天。
人事總處日前表示,目前「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定彈性調整放假及補班的範圍為「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並於「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補行上班。
配合「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已將小年夜列為國定放假日,將於條例生效後配合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重新公告114年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至於明(115)年2月20日(農曆初四)適逢星期五,是否納入彈性調整放假範圍部分,也將蒐集各界意見規劃明年辦公日曆表後公告周知。
另外,5月31日為端午節,台中市府勞工局表示,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國定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日期可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 雇主如需請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時,可與勞工協調調移國定假日至其他工作日,但因涉及變更個別勞工勞動條件,仍應徵得勞工「個人」同意,且應確定所調移國定假日的休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