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對中國E-Bike傾銷展開落日複查
2024 年 2 月 2 日

歐盟分別自2019年1月19日、2023年3月21日起對自中國進口的電動自行車課徵最終反傾銷稅(EU 2019/73、EU 2023/609),後因歐盟境內自行車產業於2023年10月16日提出申請,主張該措施屆期後可能造成持續傾銷及歐盟境內產業再度受損,因此歐盟執委會2024年1月17日公告展開落日複查,預定於12個月內,最遲不超過15個月完成調查。受調查產品的歐盟稅則號列為CN codes 8711 60 10及ex 8711 60 90 (TARIC code 8711 60 90 10),再度傾銷之調查期間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再度受損可能性之調查期間則自2020年1月1日至本案審理完畢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