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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富士達集團有限公司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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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
為進一步深化自行車、電動車產業結構重組,聚焦產業項目優勢,發揮資源整合效應,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特作如下公告:
一、 天津富士達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士達集團”)控股天津愛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瑪集團”)旗下全部自行車產業專案;
二、 愛瑪集團控股富士達集團旗下全部電動車產業專案;
三、 重組後的原愛瑪集團旗下的全部自行車品牌由富士達集團持有並經營;
四、 重組後的原富士達集團旗下的全部電動車品牌將授權愛瑪集團長期使用並經營;
五、 以“富士達”和“邦德”為代表的富士達集團旗下電動車品牌,仍將持續經營;
六、 此次重組,是為發揮各自集團的產業優勢,達到強強聯合,共贏發展的目的。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天津富士達集團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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